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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粵府〔2007〕15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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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第二批省直部門行政執(zhí)法依據的公告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,進一步強化執(zhí)法責任,提高行政執(zhí)法水平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(zhí)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》(國辦發(fā)[2005]37號)的要求,我省第二批16個省直部門的行政執(zhí)法依據已經省政府審核確認,并已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及省法制辦門戶網站予以公布,供社會公眾查詢和監(jiān)督。 特此公告。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○○七年二月十五日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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